罗村街道办事处公众信息网

关于蓝天路道路工程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30

各投标单位:

 参加蓝天路道路工程招标投标会议的未中标单位请持《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原件、银行进账单据、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2年8月1日至 2012年8月7日的工作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四楼结算中心翁小姐处退回保证金。             电话86432510.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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