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第八条“投标资格条件”有如下修改:
“7、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房屋建筑建设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材料(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 ”
修改为“7、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房屋建筑建设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须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及(交)竣工验收证材料(或已登记类似项目业绩的监理手册),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招标文件按上述内容相应修改。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