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第八条“投标资格条件”有如下修改:
“4、业绩要求:
200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或以上)且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并提供建设方相关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以供核实。”
修改为“4、业绩要求:
2008年1月1日至今曾承接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或以上)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或以上的,且已完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并提供建设方相关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以供核实。建筑面积应有相关证明文件证明”
招标文件按上述内容相应修改。
二、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增加一条如下:
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2月27日以粤建法〔2012〕24号发布 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已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备案手续,以广东建设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gdcic.net)查核的为准。投标人须打印显示其相关资料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表1后供核对。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罗村
邮政编码:___528200_______ 联系电话:0757-86436697
传 真: 联 系 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黄洞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18620446279
传 真:0757-86391487 联 系 人:李工
201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