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为对《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罗村分局综合办公楼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重新明确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下:
具有1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外的建筑企业必须提供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特此通知!
2012年1月9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