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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村务庄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泵站工程的补充说明1

发布时间: 2011-11-11

各投标单位:

     罗村务庄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泵站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本文件为对罗村务庄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泵站工程的补充说明,本文件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投标单位同时提供以下两项业绩证明材料:

(1)、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在广东省地区政府部门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价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截污管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2)、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在广东省地区政府部门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单项合同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的施工业绩。【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

现补充以下条款:若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在广东省地区政府部门独立完成的1项或以上的施工业绩已包含【合同价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截污管网工程及合同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的施工内容,可以提供1项业绩的证明材料参与投标。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罗村道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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