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村街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的补充说明1
本文件为对《罗村街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报名公告》的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与本报名公告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报名时需提供的工程业绩证明指的是:投标单位在佛山市南海区的相关类别工程业绩证明,工程额度为10万元以上,时间为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和竣工验收书为准。(若一个单位报若干个专业资质,则需相应提供若干个相关类别工程业绩)
2、报名时需提供的劳动社保证明的要求是:项目负责人(同时需要提交建造师证作身份确认)、技术员(同时需要提交技术员证作身份确认)、施工员(同时需要提交施工员证作身份确认)的劳动合同以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3、对于同时申报多个专业的情况:投标单位只需要填妥一张申请表,把企业所具有的资质和拟报名的专业同时填写到申请表的对应栏目当中。
4、报名时应提交的复印件数量为1份(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