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区罗村工业园惠贤路道路及排水工程修改通知2
本文件为对《南海区罗村工业园惠贤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记录。本修改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第3页第八条第5点、第26页第5点、第30页项目负责人要求统一修改为:
提供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如项目经理证采用公司聘书的形式,须经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才有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并且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招标文件第4页第十一条第4点修改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该名项目负责人持有的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特此通知
招 标 单 位(盖章):佛山市南海罗湖房地产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 准 单 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