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罗村何庙岗原南海兴南鞋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补充通知(1)
本文件为对《南海罗村何庙岗原南海兴南鞋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现对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的到账帐户作如下修改:
原来为: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罗村农业银行
帐 号:528001040016967
现更改为:
开户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罗村支行
帐 号:528001040016967
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南海兴南鞋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在缴款人栏输入递交投标担保的单位或个人名称。
若因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而导致投标无效或招标人查账时银行打印出的到账清单未能反映单位名称或个人名称等信息的,作为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账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此通知!
2009年12月24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