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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村芦塘村路改造工程的修改通知1

发布时间: 2009-12-03

关于罗村芦塘村路改造工程的修改通知1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公开招标的罗村芦塘村路改造工程,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理招标备案。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本修改通知1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招标文件第15页第23.3条修改为: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文件第12页第19.2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8日16时30分,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第19页第35.4条为“用公式表示为A= Kn×466464.17元。”

 4、招标文件第13页第19.3条,加上一点:

  (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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