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村堤岸油库拆除工程答疑记录(1)
本文件为对《罗村堤岸油库拆除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本答疑记录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问:招标文件第52条:“若有砼桩基础应拆除至基础底凿下1米深。”,是否理解为基础底的以下1米的桩要凿除掉,但不用整根桩拿掉?
答:是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市政管理办公室
采购机构: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公物招标采购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