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区罗村寨边地块纵一路道路及排水工程补充通知(2)
各投标单位:
本文件为对《南海区罗村寨边地块纵一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2008年11月14日至2008年11月16日16时30分内将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的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现修改为“投标人应在2008年11月12日至2008年11月14日16时30分内将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的开户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08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