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为对《罗村长安园长和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一、现对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作如下修改:
原来内容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现修改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长安园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罗村街道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年10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