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整治奖励方案》,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拟对按要求完成小锅炉整治工作并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资金奖励条件:
1、属于锅炉淘汰项目:指锅炉淘汰(报废或者注销迁往外地,下同)后不再使用锅炉以及导热油炉的项目。
2、属于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1)锅炉淘汰后,新置(包括新购置和在原来基础上改造,下同)清洁能源(电、天然气等)的锅炉以及导热油炉,而且新置的锅炉(或导热油炉)总额定出力(蒸吨数)小于或等于淘汰锅炉(或导热油炉)总额定出力的项目。
奖励企业名单:
公示机构: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节能减排治污办公室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新光源产业基地D3座二楼
邮编:528226
联系人:杨展雄
电话:0757-86441243
传真:0757-86441243
E-mail:lchb88@163.com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燃煤、燃重油、燃木材小锅炉整治奖励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13年5月11日前通过上述方式联系和反映。
狮山镇罗村社会办事处节能减排治污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