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发改资〔2011〕79号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风电装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
现将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风电装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1]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防止风电设备制造项目技术重复引进和生产能力低水平扩张,请做好相关项目备案的审核工作。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促进风电装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1]83号)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人:夏国明,电话:86398014)
主题词:能源 风电 装备 批复
抄送:区府办、区经济促进局。
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