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资〔2010〕1号
关于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
发展专项的通知
各镇街经发办(局):
现将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请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转给你们,请及时向有关企业传达通知精神,并按要求于2010年1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简要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投资科。
附件:《关于请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张炜,电话:86398017,传真:86231108,E-mail: fgj_tzk@nanhai.gov.cn)
主题词:转发 中医 发展专项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经贸局、科技局、卫生局。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0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