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资〔2009〕247号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09年
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财政所:
现将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09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佛发改高〔2009〕13号)转发给你们。如你镇(街道)需要推荐企业,请与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联系。
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推荐2009年创业风险投资备选企业的通知》(佛发改高〔2009〕13号)
附件.rar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区发展改革局:朱志强,联系电话:86398002;
区 财 政局:谭 萍,联系电话:86282733)
主题词:转发 创业 投资 企业 通知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