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发改资〔2009〕223号
关于请协助做好2009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 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9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9〕618号)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协助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填写相关情况表,准备申报材料(均含电子版光盘)一式三份,并请于14日前回复我局。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09年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联系人:朱志强,电话:86398002)
主题词:申报 节能 项目 通知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9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