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资〔2009〕161号
转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区农业局、科技局,各镇、街道经发办:
现将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关于请组织申报微生物制造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实施要点和具体要求,抓紧组织申报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且具备产业化的新建项目,准备项目申报简要材料及相关附件(参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一式两份,于2009年3月30日上午下班前报我局投资科进行初审。
(联系人:朱志强,电话、传真: 86231108,E-mail:tzk@nhfagai .gov.cn)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高技术 产业 通知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