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资〔2009〕128号
转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彩电
产业战略转型专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有关部门:
现将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专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填写本地区2009年-2011年彩电产业重点建设项目表;抓紧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并准备3-5页项目简介材料(参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项目基本情况表。相关材料均一式四份,请于2009年3月24日前报我局投资科,并将电子版发至
tzk@nhfagai.gov.cn。
附:《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彩电产业战略转型专业化专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发改高[2009]6号)
(联系人:朱志强,电话、传真: 86231108)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