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2008〕135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国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区镇(街道)经发办: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贸易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国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内容,对辖区内符合储备专项要求,且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以便上报争取国家支持,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夏国明,电话:86398014,传真:86231108,E-mail:tzk@nhfagai.gov.cn)
主题词:转发 国债 项目 通知
抄送:区经贸局、公资办、储备粮中心。
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