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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委、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职工安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
广东省计委、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职工安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2002年10月22日 广东省粮食局 9月26日,广东省计委、粮食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职工安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成功。 去年以来,广东省各地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已取得初步成效。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粮食流通渠道的拓宽,确保了粮食有效供给,政府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健全,粮食工作政府分级负责制得到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各地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存在较大困难。为此,广东省计委、粮食局向各地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和发展三者关系。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改革成败直接关系到粮改的顺利进行,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各地必须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是实现发展的手段和途径,而稳定是实施改革、实现发展的重要前提。只有在社会稳定的环境下,才能通过改革,不断把粮食工作推向前进。 二、要严格按照粮食工作政府分级负责制要求,切实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政府粮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前粮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从本地实际出发,周密、细致地研究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改革中的各种问题。 三、要认真落实政策,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职工安置工作,政策性极强。国家就国有企业改革及相关的职工安置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去年以来,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门印发了国发[2001]28号、粤府[2001]83号、粤计粮管[2002]734号等文件,各地一定要认真学习,吃透政策精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把粮食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职工安置政策,采取政府支持、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变卖资产等办法解决职工安置费用;要做好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衔接、再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 四、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要广泛开展发动、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形势,了解和掌握政策,主动参与和配合改革。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避免激化矛盾;对难以解决的矛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及早化解。企业变现资产用于职工安置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违者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 |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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