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2002年09月17日 广东省粮食局 自去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粮食主销区要加快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的决定以来,广东各地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实际出发,按照“稳定生产能力,自主种植经营;取消定购任务,放开购销价格;规范市场管理,搞活粮食流通;政府分级负责,确保粮食安全”的思路,全面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各项改革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取消粮食生产和定购计划,促进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各地将省下达的保护基本农田面积逐级分解下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放手让农民自主种植,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2001年,全省粮食总产量1721万吨,比上年减少100万吨,中、优质水稻比例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油料、蔬菜、花卉等种植进一步扩大,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比例从2000年的6:4调整到去年的5.5:4.5。今年夏粮收购价格比去年同期有一定的上升,农民种粮收益有所增加。 二、粮食流通渠道进一步拓宽,确保了粮食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以来,各地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先后与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河南、山东、安徽、吉林、黑龙江、新疆等粮食主产区广泛开展经贸合作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年成交粮油商品1250多万吨。仅在第三届全国粮油精品展交会和在广州、汕头召开的粤豫、粤皖粮食购销洽谈会上,全省就成交近600万吨。 三、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动了政企分开。广州、佛山等12个地级以上市参照省的做法,将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并入计划局(委),挂粮食局牌子,同时成立储备粮管理公司(中心),作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下辖若干个骨干企业。韶关、清远等8个市保留粮食局,归口计划局;其中韶关等5个市行政编制的粮食局下属企业与粮食局脱钩,清远等3个市事业编制的粮食局继续管理下属企业;深圳、顺德市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分别划入贸发局、计划局,委托粮食集团公司、储备公司开展储备粮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新突破,减员增效取得新进展。各地对国有粮食企业作了较大调整,改革人事、劳动、分配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实行定岗定员、竞争上岗。去年来,全省共分流人员2.88万人。佛山市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展较快,部分地区已基本完成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五、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宏观调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十五”期间省规划建设的50万吨直属粮库,目前珠海、顺德、中山等库完成选址工作,韶关库已开始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许多市、县也加大了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力度,湛江市去年下半年建成新港粮油批发市场,已有70多家经营户入场。珠海等地正在调整和改造市区网点,以适应市场化后粮食经营的需要。广州、汕头等地针对粮食加工能力不足问题,准备改造或新建技术含量较高、规模较大的粮食加工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