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活动,佛山市建设局近日发出通知(佛建招[2007]1号),要求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企业在招标阶段认真执行劳务分包制度,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或已在市建设局登记备案的劳务分包企业。同时,提倡劳务分包活动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 佛山市建设局指出,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登记证》,方可承接劳务分包作业。中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可在市建设局或者市建设局通过各区建设局以及市、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分包企业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定队伍投标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