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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行[2004]9号关于印发加油站审批流程的通知 |
南行[2004]9号关于印发加油站审批流程的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件 南行[2004]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加油站的审批,方便企业办理有关手续,区政府召集区行政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规划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分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制定新的审批流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近:1. 加油站新建、迁建、扩建的审批流程 2. 加油站改建、扩容的审批流程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加油站新建、迁建、扩建的审批流程 加油站的新建、迁建、扩建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1、由申办者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对于新建的企业,还应首先选择中石化或中石油之一进行合作,并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由申办者备齐相关材料报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3、对于扩建的加油站,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同意后出具立项批文;对于新建和迁建的加油站,由发展和改革 局召集经贸、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安监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联合勘察审查;无法出席联合勘察的部门应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勘察。在联合勘察后五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出具各自的审查意见,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立项批文。 4、企业凭立项批文,分别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到公安部门办理消防审核意见书。 5、企业办齐上述手续后统一报区经贸局,由区经贸局逐级上报至省经贸委审批。 6、企业取得省经贸委批文,并向建设部门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工程完工后由经贸、建设、质监、公安消防、安监、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进行验收,并向安监部门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8、验收通过后报区经贸局,由区经贸局逐级上报至省经贸委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9、企业凭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申办或变更手续。 加油站改建、扩容的审批流程 加油站的改建、扩容是指加油站因道路扩宽或业务、安全的需要等原因而进行改建、扩容。采用以下流程办理手续: 1、如果改建行为令加油站的主体建筑物发生变化,需要到区发展和改革局办理立项手续。 2、对于改建和扩容的加油站,都应到公安部门办理消防审核意见,并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办理以下手续后,并报区经贸局,由区经贸局逐级上报至省经贸委审批: (1)若对周围环境构成新的影响的,须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 (2)若改变了土地使用功能的,须分别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企业取得省经贸委批文后方可施工,改建的企业在施工前还应向建设部门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工程完工后由经贸、质监、公安消防、安监、规划等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进行验收,并向安监部门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验收通过后,加油站重新投入营业。 | | | |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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