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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新建员工宿舍楼项目
发布时间: 2013-06-17 发布单位: 信息部

招标编号:440620130453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新建员工宿舍楼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资预[20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2、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000万元。

(2)工程地址:佛山市南海狮山穆院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院内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新建员工宿舍楼工程,包括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智能、供热系统及防雷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份,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5月份,总工期3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的工商年审周期内。

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合格的项目,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相同专业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施工员: 至少2名,具有上岗证书或管理手册。

(3)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并且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员工,投标人还必须提供前述所有人员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广东省地区所购买的2012年3月-2013年3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并提供可供查询社会的网址),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5、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通过了2012年度的诚信考评)

7、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8、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投标单位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含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不作要求)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  6 月  17 日~2013 年  6 月  21  日   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光盘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光盘。

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间: 2013年 6  月 17  日~2013 年  6  月 21  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0757-86229023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1688-26传真:020-87651698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光大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报名费后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7787 0188 0000 44524;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环支行;④款项来源: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新建员工宿舍楼项目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500元。缴款单上“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3年 6 月 21 日下午16  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基本账户开户证、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财务报表、获奖证书、业绩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3年 7 月  2 日 上 午  8 时3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

豪邨二楼)。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邮 编:510050                       邮 编:510075

联 系 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  联 系 人:王小姐

          管理办公室

电 话:020-8311 0987                电 话:020-8765 1688-26

传 真:020-8311 0987                传 真:020-8765 9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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