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十六)
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报告
(2010年1月27日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主席团第2次会议通过)
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赐锡
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在会议期间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共26件。其中交通规划方面7件;市政建设方面4件;规划建设方面4件;国土规划方面2件;农业水利方面2件;劳动社保方面2件;文化教育方面2件;医疗卫生方面1件;公安治安方面1件;财政税收方面1件。
议案审查委员会依法对代表所提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这些议案的内容,集中反映了我区的区情与民意。认真办理这些议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提升南海在珠三角区域一体化中的品位和质素的重要举措。由于这些议案的内容不属于需要在本次会议上直接解决,拟不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经主席团审议通过,直接交区政府重点落实办理的议案1件。其余25件根据议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分析,大部分是需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在这次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对这些议案要进一步审议,再交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由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直接交区政府重点办理的议案是:西樵镇朱建章等13人提出的《关于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处理的议案》。
会议期间,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还收到代表向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4件。其中交通规划方面5件;文化教育方面4件;劳动社保方面4件;国土规划方面2件;规划建设方面2件;公安治安方面2件;农业水利方面1件;环保治理方面1件;市政建设方面1件;民政社团方面1件;医疗卫生方面1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将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别交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研究办理。
对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区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检查,进行专题审议,强化监督,以提高办理实效。承办单位要把办理结果在大会闭会后半年内逐一书面答复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综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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