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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部门来源:桂城  发布日期:2010-08-17

     收养登记


1、所需材料

申请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有关计划生育证明、派出所证明、居(村)委会证明、收养人健康检查证明、双方合影1张、被收养人相片1张

2、程序

1)、收养人持所需材料到管理处社会事务室加意见;

2)、收养人双方亲自到南海区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3)、收养人凭《收养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1、所需材料

申请书、村委会加意见、申请人份证、户口簿

2、程序

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核实家庭收入情况;

3)、村委会向管理处社会事务室递交申请;

4)、社会事务办核实情况后上报南海区救济科。


 

     申请入住敬老院


1、所需材料

申请书、镇级医院体检结果、户口簿、身份证

2、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到管理处社会事务室;

2)、管理处社会事务室与敬老院联系入住事宜。


 

     办理残疾证


1、所需材料

医生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小一寸相片2张

2、程序

1)、到管理处社会事务室领取《南海区残疾人评残表》到南海区人民医院找指定的医生做鉴定;

2)、持诊断证明到管理处社会事务室填表;

3)、社会事务办上送南海区残联;

4)、区残联发放《残疾人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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