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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廉政绩效管理制度
2009-03-30 15:23:28
中心重视廉政建设,注意营造廉政氛围。在成立之初,就召开廉洁服务公开承诺会议,邀请市区两级监察财政以及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向社会公开承诺廉洁服务十二条,承诺涉及如何主动接受监督、如何拒绝不正当利益、与供应商接触应注意哪些方面、怎样搞好廉政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同时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员工廉政绩效考核办法,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考核指标,明确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等内容,有针对性对工作具体内容量化考核,通过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以便公正客观地评价员工的廉政表现及工作业绩,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员工的潜能和工作热情。考核办法每季度评价一次。作为中心员工的廉政绩效的主要评议标准。2006年中心还建立了廉政绩效保证金制度,更有效地规避了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考核办法的实施使中心人员的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树立了奋发有为、廉洁奉公、团结高效的采购中心形象。2007中心根据岗位职责优化调整,对员工廉政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使考核更加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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