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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供应商会员入库协议
2009-03-30 11:32:46
甲方: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南海电子化政府采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网上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电子化政府采购”,是指通过南海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本协议所称的“投标”是指乙方对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的应答活动,包括投标、竞标、报价等。 第三条 本协议的乙方是指经甲方审核合格已进入甲方注册供应商会员库,并办理电子密钥,可按授权的范围参与南海区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第四条 乙方登录南海政府采购网站注册,按《南海区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会员协议暂行办法》和《供应商注册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三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并办理电子密钥,成为普通供应商会员;注册、提交资料、办理电子密钥并提交注册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后,成为供应商会员。注册保证金长期有效,在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参加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注册保证金等同于投标保证金。3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另行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五条 普通供应商会员与供应商会员统称为注册供应商会员。普通供应商会员具有在南海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但不具有通过电子化政府系统投标的权限;只有供应商会员才同时具有下载招标文件及通过政府采购业务电子化系统投标的权限。 第六条 乙方凭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配置、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密钥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电子密钥是乙方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乙方凡使用电子密钥在南海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七条 如乙方申请放弃注册供应商会员资格,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请及退款收据并确认乙方已履约完毕且无违规记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注册或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注册供应商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采购中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注册或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直至取消其注册供应商会员资格的处理,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布。 1.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会员资格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或串通其它注册供应商会员的; 3. 恶意干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正常运行的; 4. 获得预中标/预成交资格后,不能提供投标书中提供的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的; 5.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成交资格的; 6.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约的; 7. 履约标的与合同要求不符的; 8.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或提起诉讼,导致质疑、投诉无效或败诉,影响正常政府采购工作的; 9. 向采购中心、评审专家、采购单位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0. 拒绝接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11. 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 甲方定期对乙方提出的资料变更申请进行审核认定。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 享有《南海区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会员协议暂行办法》规定的权利; 2. 申请放弃注册供应商会员资格; 3. 投标(除询价外)截止时间之前,对已发出的投标、报价信息可随时撤销; 4. 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进行申诉; 5. 随时举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 6.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进行质疑、投诉。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 享有《南海区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协议暂行办法》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供应商会 员注册须知》的规范,向政府提供有竞争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 3. 自觉遵循本协议及网上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4. 按中标的投标文件承诺内容签订并履行合同; 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接受监察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6. 对自己在政府采购网上所传递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承担法律责任; 7. 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会员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能到帐导致,乙方未获得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或影响投标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网站www.nhgp.cn以网上公告和投标答疑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在项目开标前,投标人有义务登陆南海区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和“采购实施→投标答疑查询”查看,公告和投标答疑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乙方由于没有及时查看而影响投标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可在工作时间寻求甲方的技术支持,但必须留有充足的时间。由于时间不足而影响乙方投标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报价表,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和报价表。甲方将对投标文件和报价表进行加密传输、储存。 第十三条 甲方按采购文件中所确定的方式进行开标、评审,截标之后乙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得持有异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有效期从甲、乙双方签署《注册供应商会员入库协议》之日起,到乙方申请取消注册供应商会员资格或违规被取消注册供应商会员资格止。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为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公平对部分条款作相应变更。若本协议条款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区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会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新四路7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0757-81210325 电话: 传真: 0757-81210 传真: 邮政编码: 528200 邮政编码: 网址: http://www.nhgp.cn 开户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海欣支行 账号:44501301040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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