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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南海区2007-2009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通知
2009-03-30 10:09:38

区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06〕164号)精神,我区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实行定点监理。经公开招标,确定广州市信佰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南海区2007年-2009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定点单位的选择。项目建设单位取得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立项批准后,即可自行选定上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定点单位,再进行项目集中采购。
    二、监理定点单位的服务期限:由2007年5月1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在建的项目除外。
    三、监理费的计算。监理定点单位承诺以项目建设单位的合同总额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监理费: 
    1.广州市信佰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硬件部分为1%,网络部分为3%,软件部分为3.8%。
    2.深圳市中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硬件部分为1%,网络部分为2.8%,软件部分为4%。
    四、合同签订、付款。项目建设单位选定监理单位后,与监理单位及区科技信息局共同签订监理合同。合同的签订共三方:项目建设单位为甲方;监理单位为乙方;区科技信息局作为南海区政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丙方。区科技信息局依据监理合同中的付款条约履约付款。
    五、有关政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仍按照区政府《南海区政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办法》(南府〔2003〕45号)执行。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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