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佛山市南海区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11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戴景田检察长所作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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