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1月11日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佛山市南海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永波常务副主任受李贻伟主任委托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南海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经济建设的中心,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和谐南海、五星级南海”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报告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中共南海区委的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题,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要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实效,围绕建设民主法治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和节能减排治污、“三旧”改造等中心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继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活化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保障;要强化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和工作效率,务实创新,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体人大代表要在省委倡导的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新一轮大发展中,紧紧围绕建设“五星级南海”的宏伟目标,团结和依靠全区人民,增强忧患意识,提升自我,释放潜能,建言献策,推进发展,为宏伟蓝图的绘就泼墨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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