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5693号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刘永群与被执行人卢永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卢永达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5民初3229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永群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卢永达,男,57岁,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西桥村。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5693号;
未履行标的额:18272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卢永达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57-81863532、81866085
联系人:唐黄少芳、石杰浩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7年1月12日。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