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粤0605执488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智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梁刚、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永义五金厂、梁永志、侯燕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梁刚、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永义五金厂、梁永志、侯燕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智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一:梁刚,男,27岁,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大洋镇大莫村。
被执行人二: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永义五金厂,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扁滘居委会华桂东路2号首层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4W90LB6T。
法定代表人三:梁永志。

被执行人:梁永志,男,52岁,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桂南北路。

被执行人四:侯燕梅,女,48岁,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大洋镇大莫村。
执行案号:(2025)粤0605执4888号;
未履行标的额:1737373.85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梁刚、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永义五金厂、梁永志、侯燕梅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林书记员0757-81829508、85583317。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