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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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有军、李树琼

区人民法院2025-12-08 10:15:09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0605执恢13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兴楚发纺织面料商行与被执行人薛有军、李树琼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薛有军、李树琼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兴楚发纺织面料商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薛有军,男,47,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小平山镇四塘村。

被执行人:李树琼,女,53,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小平山镇四塘村。

执行案号:(2024)粤0605执恢1375号;

未履行标的额:476731.2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薛有军、李树琼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悬赏执行到位金额的1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曾永城法官81829505、8558287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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