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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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彦平、 伍小勤

区人民法院2025-05-15 15:24:2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1626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友泉与被执行人向彦平、 伍小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向彦平、伍小勤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友泉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1:向彦平,男,58,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高岭村。

被执行人 2:伍小勤,女,57,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高岭村。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16265 号;

未履行标的额:22000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向彦平、伍小勤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杜 官,0757-86681115;区书记员,0757-8116007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8 年 4 月 27 日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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