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恢 2329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孙亚强与被执行人佛山市久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罗世珍、郁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佛山市久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罗世珍、郁粱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孙亚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郁粱,男,1970 年 7 月 21 日出生,布依族,住贵州省息烽县养龙司乡坝上村。
被执行人:罗世珍,女,1954 年 5 月 25 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合川市二郎镇半月村。
被执行人:佛山市久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河村佛山一环与环镇南路交汇处广佛汽车城B区 25 号 (住所申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4UN09H30。
(可附被执行人照片)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恢 2329 号;
未履行标的额:173672.57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财产得款的 1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久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罗世珍、郁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陈法官, 陈书记员,18807576228、 1880757622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