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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狮山分局罗村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北湖一路时,经常发现依云华府售楼部附近有“楼霸”占用公共道路堆放黄沙、砖头等物料。经过与物管处的沟通,5月1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占道堆放物料的“楼霸”进行批评教育,现场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告知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公共场所堆放建筑物料违反了《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要求他立即把物料清走,还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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