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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文件(粤机编办函〔2013〕206号)要求公示内容


 

一、广东省机构编制核查联系方式公告

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部署,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会同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等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并将于近期赴佛山市各区进行抽查。各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要求采取网络、公示栏等方式公示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为全面核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欢迎大家监督我们的工作和反映公示信息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电话:020-12310(省编办);12310(当地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邮编:510045

电子邮件:gdsbbjdjcc@163.com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3年4月3日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15个自然日

二、机构编制管理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吃空饷

(二)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四)违规增加编制或设置机构;

(五)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加挂牌子等;

(六)混和使用行政、事业编制;

(七)上级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八)违规挪用下级编制;

(九)工勤人员占用行政、政法专项编制;

(十)其他:人员编制与工资关系不一致;自定机构并使用相应级别非领导职务人员管理;人员结构不合理。

三、“吃空饷”的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占用编制采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报领等方式冒用、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俗称吃空饷,它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组织人事和财经违纪行为。空饷被单位吃了,属于单位吃空饷空饷被个人吃了,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佣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事假不上班等。

(二)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人员,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

(三)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

(四)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

(五)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

(六)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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