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说明
按照佛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区级政府职能,扩大区级政府管理权限,着力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构建党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持。根据《佛山市区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佛办发[2010]5号)和《佛山市南海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佛机编[2010]72号)文件精神,我区今年6月底前完成了大部门体制改革,有关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党政机构设置
改革后区综合设置16个党政机构,具体如下:
保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组建区政务监察与审计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保留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区法制办牌子;保留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区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保留区委宣传部,组建区文体旅游局,与区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归口管理区档案馆;保留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挂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610办公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信访局牌子;组建区委社会工作部,组建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和区委社会工作部合署办公,挂区港澳台工作办公室牌子,归口管理区总工会、区共青团、区妇联。
组建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挂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牌子;组建区经济促进局;保留区教育局;保留区财政局,区公有资产管理局更名为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归口区财政局管理;保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更名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归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组建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组建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建区市场安全管理局;组建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保留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其中,区人民政府设置职能部门14个,如下: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经济促进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二、人事安排情况
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区政府11个工作部门正职人选由区长区邦敏同志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与6月底通过任命,其中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经济促进局的正职人选暂时空缺,待市委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程序确定人选后再提请人大常委会任职。
16个大部门的副职由改革前的正局长和正局级领导担任,级别待遇不变,统一对外称谓常务副局长或相应职务,16个大部门的局务委员由改革前的副局长和副局级领导担任,级别待遇不变。
合署办公部门正职由区领导兼任;加挂部门正职由正科实职领导兼任,区领导不兼任;归口管理部门单独设置班子(区社保基金局正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兼任)。
大部制后新任职干部的原职务自然免除、行政级别保留;非领导职务干部按照部门职能整合划分,归入相应新成立的大部门制单位管理,不再重新任免。
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