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和《佛山市南海区创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区”工作方案》(南办发〔2010〕62)号的要求,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基本要求
开展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测评工作,要坚持做到科学规范,根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合理设置测评内容指标,规范测评方法和程序,保证测评效果和质量;坚持做到公平公正,严肃纪律、严谨操作,创造有利于参评人员表达真实意见的环境和条件,防止任何人为因素干预调查结果;坚持做到发扬民主,充分依靠干部群众开展测评工作,扩大参与范围,保证参评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坚持做到综合评价,既定量分析统计数据,又定性分析数据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以群众意见为基本依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选人用人公信度。
每年第四季度,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进行,对本年度区委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选人用人公信度进行自查和测评,自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测评工作可委托统计部门具体承办。
二、自查和测评内容
选人用人公信度调查测评内容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内容细分为以下9项:对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坚持正确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等的评价;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评价;对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规定程序的评价;对完善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评价;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评价;对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评价;对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选拔干部办法的评价;对执行干部交流、回避、试用期制、任期制和职数配备等规定的评价;对本年度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公众形象的评价。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测评内容细分为以下9项:对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积极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情况的评价;对构建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情况的评价;对严重违纪、违规、失责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查处问责的评价;对开展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专项整治活动效果的评价;对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评价;对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的评价;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工作的评价;对建立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评价;对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评价。
以上每项内容,均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评价选项(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参与自查工作的人员范围和方法
(一)区委组织部全体组工干部;
(二)区机关领导班子及负责政工的干部;
(三)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及组工干部;
(四)自查表的发放,回收和统计由区委组织部监督科负责。
四、参与测评工作的人员范围和方法
(一)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抽取不少于200份样本,其中所在本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样本约占50%,乡镇(街道)、村(居)干部的样本约占50%。还可以同时在区党政内网开展网上调查。
(二)开展测评前,提供《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有关学习参考资料和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材料,请参与测评人员自行学习阅看,或结合开展测评工作组织他们集中学习阅看。
(三)可以上门请参与测评人员填写测评表,也可以集中到一个场所填写测评表。无论采取哪种办法,都要严格保密,保证参与测评人员独立自主表达个人意愿,保证测评的公正性、真实性。
五、统计分析
(一)1、计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率”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率”的公式同为:
满意率=(选择“满意”项总数+选择“基本满意”项总数)/填写选项总数×100%。
(二)计算“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率”的方式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率”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率”之和的平均数。
(三)测评结果出来后,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反馈,并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范围通报。
(四)区委组织部根据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的问题,查出根源,切实改进工作。
附件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自查表)
附件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自查表)
附件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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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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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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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坚持正确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等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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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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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执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规定程序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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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完善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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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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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开展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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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选拔干部办法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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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执行干部交流、回避、试用期制、任期制和职数配备等规定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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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本年度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公众形象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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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您对南海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在您认为符合的选项方格内划“√”。
附件二
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调查测评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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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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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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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不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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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积极开展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情况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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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构建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情况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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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严重违纪、违规、失责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查处问责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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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开展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专项整治活动效果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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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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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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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干部监督档案工作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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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建立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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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对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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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您对南海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在您认为符合的选项方格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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