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防止用人失察,查用脱节,充分发挥干部监督管理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的整体优势,使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建设我区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组织部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
南海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计生)、区信访局等。
二、联席会议和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和日常管理的监督,交流干部工作有关信息,通报干部监督情况;分析干部队伍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防范的措施;讨论和提出干部监督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区纪委职责
通过干部考核考察、工作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的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分析干部违纪的倾向性,提出预防措施。
(二)区委组织部职责
及时通报各基层党委、区直各部门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干部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情况及问题;及时通报在干部考察和平时工作中了解、掌握的干部违法、违纪等情况,提出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建议,牵头制定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通报公务员录用和调配情况、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他方面需要通报的情况。
(三)区委政法委(综治办)职责
及时通报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有关查处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四)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职责
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的情况,或虽未立案,但经调查核实存在的错误事实;对干部有关问题审查结案后处理决定(意见)以及干部本人认识错误的态度和表现;及时通报民事、刑事、治安等方面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职责
及时通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财务运行情况,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提出预防措施。
(六)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计生)职责
及时通报领导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方面的有关情况,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区信访局职责
及时通报群众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召集和拟定会议议程,并于会议前两天送到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准备;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为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联络,并且要指定承办科室和联络员。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单位按照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报送干部监督信息。不允许漏报、迟报,更不允许隐匿不报。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收集、通报信息的质量;要如实通报干部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做到收集一件,通报一件;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收集和通报的内容。
(三)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提供的信息,综合分析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
1、对于反映领导干部一般性问题,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打招呼,敲警钟,督促其及时改正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2、对于反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研究防范措施,并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
3、在干部考察考核中,要把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干部作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考察了解,经过考察考核,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转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四、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交流的方法
(一)定期通报。各联系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上季度有关情况和材料报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汇总后再向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联席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
(二)不定期通报。遇有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各联席部门随时向组织部门通报,先电话简要通报,然后再及时上报详细情况。
(三)专项通报。在提拔干部前,由区委组织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信息交流联系单位要依靠联络员广泛收集信息,及时填写《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表》。
附表
干部监督信息联系通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反映
对象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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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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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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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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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属
系 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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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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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领 导
批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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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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