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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区编办)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佛山市南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和健全全区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二)负责区管单位领导班子和区管干部的考察、选拔、调整、配备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同时做好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三)抓好人才工作,在宏观、政策上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人才工作新格局。重点抓好党政人才队伍的建设。

(四)加强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干部管理制度和干部竞争、激励、监督机制;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和审查工作,负责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监督;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纪律检查部门,做好端正党风工作。

(五)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制定我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协调好各级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负责参与全区知识分子政策的制定和优秀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各基层党委加强农村、街道(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党的建设。

(七)抓好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党员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发展党员规划,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员素质,做好全区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拟订全区行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区直和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监督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

(十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区机关聘员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各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我区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宏观管理老干部工作,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指导各镇、区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信访工作;指导和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的相关文体活动;指导和开展老干部教育事业。

(十四)指导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直属党组织的设置和领导班子成员配备;指导直属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党组织及其纪委正、副书记职务的考察、任免;督促指导直属党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审批直属党(总)支部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领导区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批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处分决定。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佛山市南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设机构

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 1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保密、文印、文书档案工作;负责办理副局(科)级以上干部的调动手续;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本部的纪检、监察、人事、工资福利、财务、接待、后勤事务、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干部一科

负责制定有关干部政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区管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管理、调整配备的具体工作;负责抓好区直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调整充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选举工作;负责执行落实干部的离退休制度。

(三)干部二科

负责镇(街道)区管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管理、调整配备的具体工作;负责抓好镇(街道)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调整充实;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四)组织一科(挂调研科牌子)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宏观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设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建设、党内统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指导进行党内选举;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党委(党组)成员的审核呈批工作;负责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党员的先进事迹和党建工作的新经验;负责党刊的征订、用刊和发行工作;负责做好组织史资料收集、编纂和印发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部内综合性材料和上报材料;草拟本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信息综合反馈工作。

(五)组织二科(挂中共佛山市南海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各类经济组织、社区、学校、中介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宏观管理,建立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负责指导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责。

(六)干部培训科

负责牵头制定、落实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全区公务员、中青年干部、组织部门干部开展培训,指导镇(街道)、村(居)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下派和外派干部的考察、政审及办理有关手续;负责外地来我区挂职及跟班学习干部的接待安置工作。

(七)干部监督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

负责对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检查监督,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做好党员干部的信访工作;负责审理党籍、党龄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干部政策等工作;协调、宏观指导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有关人才政策;检查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人才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协调开展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协调做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八)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公务员法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登记、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公务员交流轮岗和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等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干部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负责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机关聘用人员政策的制定和招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负责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等有关工作。

(十)工资福利科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办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调资升级、调动、职务变动和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核准;承担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整核定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认参加工作时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和退休、退职相关手续以及出国定居离职费的审核;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一)行政机构编制科

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审核区直党政群机关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协调各部门的职责调整与分工;审核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审核镇(街道)机关的机构设置与调整;承办区直和镇(街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事项;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转来的涉及行政机构编制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事业机构编制科(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审核区直和镇(街道)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渠道等;负责承办区直和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事项。

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区直事业单位和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年检及发(换)证等有关手续。

(十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挂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区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待遇规定;协调和督促检查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老干部工作科(挂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老干部局、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检查督促落实离休干部和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调查研究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和开展有益于老干部身心的相关文体活动;指导和开展老干部教育事业;负责协调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五)老干部生活管理科

承办老干部的探访慰问、来信来访和指导市直单位老干部的医疗保健、治丧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待遇落实情况和其它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做好老干部的慰问、探访等工作。

(十六)机关党务科(挂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牌子)

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党的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区直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直属党组织的设置和领导班子成员考察、任免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好区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负责区直机关党员发展、管理、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党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的调研,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工作经验。

履行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职能;负责提出区直机关纪检工作的年度计划、纪工委文件、资料、档案的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办理区直机关工委上报区纪委审批的党员违纪案件和备案案件材料;负责办理区直机关工委审批的党员违纪案件;负责来信、来访的登记、接待、处理工作;完成区纪委和区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机关宣传科

负责区直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统筹所属党组织按照区委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负责区直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机关文体活动;负责收集、整理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信息,承办区直机关工委主办的党建网站和《党建简报》等刊物。

按照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负责制定、统筹落实区直机关党组织挂钩联系农村(社区)党组织活动计划,协调、指导各党组织落实活动内容,并负责进行检查考核。

负责区直机关单位绩效与作风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档工作,负责每年绩效与作风考评方案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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